案例 江苏一女子按摩时惨遭男技师侵害事后惊醒
发布时间:2023-04-14 00:59

  南宋诗人陆游有诗云:“呼童罢,倚壁欠伸馀”,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无论男女都可以在身体疲劳时进行舒缓,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慢慢变成了一个带有颜色的职业,其中不仅有许多非法交易,也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

  2019年,江苏南通就发生了一桩女子惨遭侵犯的案例,家住南通启东市的时小慧去一家足道店时,因为睡着了从而遭受男技师的侵犯,事后时小慧惊醒发现:原来这不是一场春梦。

  时小慧是一个有夫之妇南京泰式龙筋spa,她虽然已经36岁,但平时非常注重保养身体,一有时间就去理疗馆做。这不仅让她的皮肤白皙红润,人也越来越漂亮。36岁的她看起来只有20多岁,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丝成性的韵味,让人忍不住驻足观看流连忘返。

  2019年2月的一天,时小慧饭后独自一人前往某足疗店消费。7点50出门的她,让丈夫两个小时后去接自己。可等丈夫10点钟赶到理疗馆时,时小慧却哭哭啼啼地向丈夫倾诉,自己被男技师侵犯的事实。

  恼羞成怒的丈夫立即报警,并堵住理疗馆的出口,直到警方赶到将技师黄某捉拿归案。派出所里,面对民警的审讯,技师黄某一口咬定,自己和时小慧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不构成犯罪,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时小慧在晚上8点左右来到理疗馆,并让理疗馆的技师对其提供时长为80分钟的服务。黄某是专门为其服务的技师,或许是因为太累,或许是因为黄某的很到位,时小慧不知不觉间竟然睡着了。

  晚上9点30分左右,黄某在确定时小慧睡着了之后,趁机脱掉时小慧的衣服和裤子,并爬上了床与其发生关系。这期间时小慧始终没有醒过来,因此对黄某的行为并不知情南京泰式龙筋spa,也没有反抗。

  直到9点50分左右,时小慧被黄某穿衣服的行为惊醒。她睁开眼一看,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身边还躺着一个陌生男子。时小慧正准备大叫,黄某趁机趴下床快步离开了时小慧所在的包厢。

  好在此时时小慧的丈夫已经赶到店,夫妻俩向店老板反映了这件事,老板立刻找到黄某与其当面对质。可黄某却否认自己侵犯了时小慧,见黄某敢做不敢的,夫妻俩立刻报警,黄某这才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调查。

  民警对时小慧进行了检查,从她的体内提取出了男性体液。经过DNA信息比对可知,时小慧体内的体液与黄某的DNA完全符合。这足以说明,黄某在时与时小慧发生了关系。

  综上所述,民警以黄某涉嫌QJ罪为由,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可黄某始终一口咬定自己和时小慧是你情我愿。在他看来,事发时时小慧没有反抗,就是对自己行为的默许。可事实真的如黄某所说这般,两人都属于你情我愿吗?

  案发后不久,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构成QJ罪,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下达后,黄某并不认可,他当即提出上诉,理由和上述一样,坚持认为小慧没有反抗就是自愿,对此法院二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南京抓龙筋、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QJ罪有几个前提,其中最重要的是违背受害人的意愿。一般情况下违背妇女意愿的判定标准是,妇女是否反抗。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案例中的时小慧被侵犯时并未反抗,黄某是否不属于违背妇女意愿?

  其实现行刑法对妇女反抗的内容和程度采取了放宽的态度,反抗内容不仅包括身体搏斗,言语拒绝南京抓龙筋调理、求情、指责等都属于反抗。在特定的情况下,就算妇女没有反抗,行为人依旧属于违背意愿。

  比如“妇女不敢反抗”、“妇女不知反抗”、“妇女来不及反抗”和“明知反抗无用而未反抗”等。案例中的时小慧在受到侵犯时,处于熟睡状态,对外界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属于典型的“不知反抗”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时小慧没有言语拒绝和身体抵抗行为,黄某依旧构成了犯罪。

  综上所述,南通市人民法院在二审时驳回了黄某的上诉请求,并决定维持原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将在监狱中为自己的恶行赎罪。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本就是一个充满暧昧的字眼,即使这个行业最初并不包含任何颜色,可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了特殊交易的代名词。所有女性在接受异性时服务的同时,都应该心存警惕之心,一面被对方打着的借口实施猥亵和侵犯。南京婉姐抓龙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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