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也敢撕?南京这家商业体又爆新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7 10:44

  租户收到了一份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各商户即日起将未付的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水费、电费支付至法院暂存款账号。

  根据公告显示:原告南京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丰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泰式龙筋spa、第三人南京中冶正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一案,本院曾发布公告,要求各房屋租赁使用人将未付的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水费、电费支付至本院暂存款账户。

  现本院再次明确存款帐户帐号,请各房屋租赁使用人即日起将未付的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水费、电费支付至本院暂存款账户。

  西贝实探了旺角广场一圈,确实没有看到法院张贴的公告。电梯口处空空如也,干净得像从来没有贴过一样。

  据现场小商户透露:法院公告内容我们知道,跟我们没关系。。。不管租金交到哪边,只要不影响我们正常营业。。。(稍微有点无奈的语气)?

  还有一家知名连锁品牌表示:这家商场一直存在纠纷,我们公司法务也提示我们,存在很大的风险,以后公司可能不会在这边续租南京专业抓龙筋。

  邱律师:商场处于管理运维人员缺失、日常运营无法保障状态,商户服务水平降级,客户消费体验降级,影响商户销售利润;商管公司可能会对租户进行断水断电,商户无法经营直接撤场。

  邱律师:因建邺法院已经公告商户将租赁费用、管理费用南京泰式龙筋spa、水费、电费等暂存至建邺区人民法院账户,建议租户按公告指定账户缴纳相关费用,后续如因断水断电等引发纠纷,商户可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内容来确定责任主体,并据此主张自身权利。

  对于因断水断电商户撤场等导致的损失,商户可以诉诸法律,除要求退还未经营期间的租金外还可主张经营损失及相应的违约金。

  邱律师:法院张贴的公告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一种手段,任何人不能随意撕毁,否则属于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行为,法院视情节可以对相对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公告被多次撕毁社会影响恶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可处罚司法拘留或者罚款。

  南京丰豪商业有限管理公司,成立于2018年04月20日,主营业务包括商业和品牌管理、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根据爱企查显示,该企业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有被申请破产的案件信息,与之有关的风险数量高达71件。

  2021年至2022年,南京夯固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天茂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但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1年8月起,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宋建东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因此,债权方江苏天茂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南京正宗泰式抓龙筋,审查一下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具有破产资格。

  通过涉诉分析可以看到,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与9个主体发生诉讼,其中诉讼往来最多的主体是南京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诉原因多为合同纠纷。

  从2020年开始,南京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泰式龙筋spa、南京丰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以及合同纠纷。

  西贝也联系了南京瑞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丰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发稿前,均未得到准确回复。

  但可以确定的是,该公司在爱企查上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和涉及多起司法案件,已经对旺角广场的商业口碑造成影响。

  旺角广场占据了好的地段,同时周边还有稳定人流。按道理说,在这里做商业,只要后期运营稍微用点心,活下来应该是没问题的南京抓龙筋调理

  从前期我们实探的旺角广场现状来看(连盒马都撤了!南京这家商场人气惨淡,大批店铺关门歇业。。。),若是长此以现在的情况持续下去,商户和客流均会流失,想活下去恐怕是非常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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