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财购〔2023〕36号),涉及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依法对江苏省财政厅2022-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1-390南京抓龙筋理疗,以下简称“该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南京红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经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南京抓龙筋服务、中元国际认证(深圳)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后,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立案查处南京抓龙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南京抓龙筋理疗,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南京婉姐抓龙筋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