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判无期!赣州警方抓获42人犯罪金额达108万
发布时间:2023-09-09 06:38

  近日,赣州警方扫黑除恶最新战果公布,42人受到刑事处罚,首要分子获刑22年,重要成员被判无期徒刑!

  2018年11月25日,赣州南康区公安局成立“11·16”专案组南京龙筋理疗,将何某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立案侦查,先后抓获何某发、柯某伟等一大批集团成员南京抓龙筋理疗。经过半年时间的侦查审讯、网上追逃和调查取证工作,2019年4月25日,成功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何某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正式宣判,42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该集团首要分子何某发因犯组织、领导活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元;该集团重要成员柯某伟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等刑罚。

  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何某发、张某明、纪某东、李某1和罗某柏等人先后加入以“天津天狮”为名号的组织,后逐渐成长为管理人员。2017年3月,何某发成为该组织总管,同年7、8月,该组织搬迁至南康,何某发的主导地位正式确立。

  何某发组织、指挥张某明、李某1、罗某柏等人开展“人际网络营销”活动,形成了以何某发为首要分子,张某明、纪某东、李某1、罗某柏、李某2、柯某伟、占某、张某华、满某平为重要成员,王某成、郭某好、周某波、方某建、唐某涌南京专业抓龙筋、熊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犯罪模式,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南康城区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南京泰式龙筋spa,共计实施了组织、领导活动、抢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等犯罪26起,犯罪数额达108。01万元,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6月底,赣州南康、广州白云两地经警方通力合作,在边检口岸成功将潜逃国外的集团成员刘某抓获归案。

  该案涉及被告人数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公安机关侦查时间长,法院两次进行开庭。被告人何某发、张某明、柯某伟等16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依法应认定为犯罪集团。被告人何某发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张某明、纪某东等9人系该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南京婉姐抓龙筋工作室,被告人王某成等6人系该犯罪集团的一般成员,均应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南京婉姐抓龙筋工作室南京正宗抓龙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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